针对近日个别院系老师咨询我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录取程序,现做统一回答:
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申请指南具体如下:
一.招生类别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授课语言为汉语或英语。
二.招生项目
外语类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均可。
三.招生对象
1.只限于招收新生,不向已经在华学习的学生提供,直接从国外招收;
2.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汉语水平考试要求:申请中文授课专业者,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需达到5级180分及以上或同等汉语水平。若汉语水平不达标,可先申请进行一年汉补后入专业学习,学习期限延长一年。
四.申请材料提供(均为一式两份):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须从网上填写、打印,详见申请程序)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3.护照复印件
4.申请陈述(800字左右,包含报考专业,研究方向)
5.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公证件(英文)
6.两封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推荐信
五. 申请程序
1.登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www.campuschina.org,注册并在线填写申请表,打印、签字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提交至我校;
我校代码:10142
2.申请资料(一式两份)以邮寄或面交的方式送达沈阳工业大学留学生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3.留学生学院收到申请之后,连同申请者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同时进行审核;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
4.申请者可持以上文件到中国驻其所在国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沈阳工业大学报到。
六.录取时间
1.申请开始时间:每年3月份
2.国家基金委下达名额时间:每年5月份
3.确认录取时间:每年6月底或7月初
请各位老师收到学生申请后及时与我院联系,谢谢。
留学生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